Little Man [1/5]

// November 18th, 2006 // Movie

这部喜剧片真的很烂。这片子各处评价就是烂烂烂,但是因为上次看Wayans兄弟的 White Chicks,评价也是很烂,但我就觉得很好笑,所以想这次说不定也会好笑。结果这次的 Little Man 真的很烂,情节烂就不用说了,关键是不好笑。故事讲一侏儒偷了颗硕大钻石,被追时放入了一女人的钱包里,之后就要混入她家拿回钻石,而他采用的办法是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婴儿-_-,而这对夫妇正因为要孩子的问题在争论,看到这“弃婴”,就决定留他一周末,然后就由此引发各种应该好笑的东西。当然事实上,也就几处有点搞笑,几处略微小温情,其余部分都是愚蠢且不好笑。Wayans兄弟好几人,导演,编剧,两个主角都是这一家子的,他们就都没有一个人认识到这片烂的可以?

Little Man
Little Man (200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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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ostly Unfabulous Social Life of Ethan Green [1.5/5]

// November 18th, 2006 // Movie

烂片。片子是根据一个连载小漫画改编的,讲 Ethan Green 这么个人约会多人但始终无法安定下来,在和若干新旧ex周旋来周旋去之后终于找出原因和心理阴影,然后就完满了。情节很烂,人物刻画也比较烂,也就是若干桥段有点搞笑。基本上也就是靠几个帅主角们撑撑场子。

The Mostly Unfabulous Social Life of Ethan Green
The Mostly Unfabulous Social Life of Ethan Green (2005)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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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e What May

// November 17th, 2006 // Music & Show

Nicole Kidman & Ewan McGregor早晨开车去学校的路上,连着ipod听着随机做的一个playlist,响起这首 Come What May。很久没有听这首歌了,听着,又莫名的感动起来,居然又接着想起电影 Moulin Rouge 里的一些场景,眼眶竟然发软了一下。看 Moulin Rouge 大概是我大二的时候,还是和好友feng在南配殿地下看的。这部电影当时给我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它重新拾起音乐剧是一方面原因,但更主要的,是 Nicole Kidman。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看到一个女人在一部电影里从开始到结束每一刻都如此的美丽,而且是让人窒息的美丽。从那时起,Nicole就成了我最喜欢的女演员,一直到现在。当然,男主角 Ewan McGregor,Moulin Rouge 这部片子,还有原声也都一并成了我的favourite。当时看电影对 Come What May 这首歌印象并不太深,注意到它是其后听原声的时候,简单又坚决。而且 come what may 也是一个很好的英语句式-_-。原声里我有很多首喜欢的,但这首最动人。没心没肺的傻呼呼的嘶吼着爱到死也许不是最理智的事,但爱情这狗娘养的何必讲过多的理智呢,嗯,简单但坚决。电影一开始打字机一个个敲出的字句:The greatest thing you’ll ever learn is just to love, and be loved in return.

Nicole Kidman & Ewan McGregor – Come What May

Come What May

Never knew I could feel like this
Like I’ve never seen the sky before
I want to vanish inside your kiss
Every day I’m loving you more and more
Listen to my heart, can you hear it sings
Telling me to give you everything
Seasons may change, winter to spring
But I love you until the end of time

Come what may
Come what may
I will love you until my dying day

Suddenly the world seems such a perfect place
Suddenly it moves with such a perfect grace
Suddenly my life doesn’t seem such a waste
It all revolves around you
And there’s no mountain too high
No river too wide
Sing out this song I’ll be there by your side
Storm clouds may gather
And stars may collide
But I love you until the end of time

Come what may
Come what may
I will love you until my dying day

bonus link: Moulin Rouge 片段 Come What May via YouTube 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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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偷窃

// November 16th, 2006 // Life

今天一个MIT的博士后来这边做seminar,做的就是我们这个方向,人也是我们实验室联系的,所以中午就和实验室Andy还有另外两个教授H和M陪他吃午饭。地点哪,就在town上的豪华小酒店 Hanover Inn 的Zins厅。这 Hanover Inn 是很昂贵的,所以我一直没胆子去它家的饭店吃饭,唯一一次也是系里请的。坐下看了菜单,才发现至少这个厅的午餐是相当不昂贵的,多数都在$10以下,最贵的也没超过$14。试图点 chef’s special scallop 未果,就要了roast duck,$13.5的样子,包括精致沙拉,烤豆角土豆,还有特别惊人硕大的两条大鸭腿,味道虽然狠好,但又要聊天又要吃,这两条腿实在招架不住,最后我只得彻底浪费了一条。

同吃饭的总共六个人,教授M带了他的夫人来,她也在物理系,我这学期在上的 quatitative finance 就是她开的。开始几分钟在聊来访博士后的研究课题,我想了半天也就插进一句话,心想,tmd这次难不成又是一次沉默午餐。还好教授M不知想起啥突然问我,你在上我老婆的课哈,我说是哈,我觉得挺有趣的,他老婆瞪他一小眼说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_-。反正至少之后我是有话说说了,再然后就聊到了引发本次午餐最多话题的某作弊本科学生R。这R和我们的关系可是错综复杂,先是之前一个学期我当教授M的助教,发现R作业作弊,丫十分大胆的从教授办公室门口的 homework box 里拿出三份作业取其精华,而他不幸的被我抓包,折腾了半天最后教授M还是(太)仁慈的放过了他。然后这学期R又选了教授M夫人的课,而他不知道开课的是何人所以也不知道她早就耳闻过他,R还曾经联系我问我作业,我负责的建议他和老师聊聊或者直接drop,再然后M夫人发现他作业和某学生惊人相似,R似乎就接着drop了。而同时R还在选我同实验室Andy当助教的课,同样不知道Andy早就从我这里耳闻了他,同样作业作弊被Andy发现,目前还不知道要怎么处置,因为认课老师又是过于善良的。所以而此R和我们四个人都有关系,而且又是作弊的题材,自然很容易大聊开来。其间听到了若干有趣的故事,比如一精神病患者成功伪造医疗记录被Columbia研究生部录取但从不参加考试还成功蒙混了一年半的奖学金,再比如一40多岁老男人乔装并伪造证件慌称自己是20岁成功成为Princeton本科生并且混的很好直到一次体育比赛获胜上报纸才被人揪出。当然这些都比不过教授M的自爆他小时候的偷糖经历。大概那时他5岁,一次去糖果店把一颗糖果放在口袋里,本来是要付帐的,结果忘记了口袋里这颗,事后发现后觉得,啊,赚了,而且发现原来偷带糖果出店不会被抓!于是下次去糖果店就如法炮制,又成功偷出一颗糖。但小M是有野心的,而且也是有想法的,于是再去时就来了一大把糖果,双手合十把糖果夹在中间,并小心的把手指并拢让从外面看不到手里的糖果,然后就合着双手走了出去-_-。自然,被抓包了,然后还进了局子,所以现在他的记录里还有5岁时偷窃的案底。。。

其实说起作弊偷窃的话,我肯定不是清白的,我也是个 naughty boy 的说。作弊还好,基本如果参与那一定是集体性的。但偷窃的话,长大后没了,但小时候可不少,惭愧啊惭愧。惯犯主要是会偶尔在家里寻找一毛钱,多了不敢拿,就是一毛钱,这可相当于一大块蜂蜜糖或者十条粘牙糖或者十个江米蛋啊!另外一次记忆犹新的偷窃,是在锅巴肉片这道菜盛行的时候,在一家饭店,我特别喜欢它家垫筷子的那个瓷制小支架,我记得好像是一个特别简洁的小龙形,那时大概还是小学,思前想后很久,决定把它顺回家,当晚我紧紧握着这个小东西入眠。不过可惜后来就不知道这东西哪里去了。还有谁也有类似的偷窃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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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speakable Orchestra

// November 14th, 2006 // Life, Music & Show

今晚去看了一场爵士乐演出,Bill Frisell’s Unspeakable Orchestra with special guests Ron Miles & Greg Tardy。本来今天是疲劳的一天,上午有课,中午处理一下实验室废品,下午带了三个半小时实验课,快6点回到办公室开始想还没做的后天要交的作业。结果实验室Andy说系里一人有两张晚上7点Jazz演出的票没法去,问我要不要去,这票是很早就买的,位置极佳。我是偶尔喜欢附庸风雅的,这正经的音乐会自从上次小胖来访时听过之后就再没去过,去吧。座位果然非常好,第二排的正中间,舞台上的一切都看的一清二楚。演出的总共8个人,guitar,violin,viola,cello,bass,drums,trumpet,tenor saxophone / clarinet。我对爵士并不了解,常听到的只是爵士的一小部分,只是觉得爵士应该是比较讲求随性即兴的。当然对于我这样肤浅的人儿,即兴有时就被我解读成了杂乱。这次的演出,有的时候我就觉得好乱哈,不过我也能感觉到杂乱中的一种有序,只是大概不是我的taste而已。对我来说,这场音乐会我最喜欢的就是画面感强,很多时候听着音乐一副画面直接就出现在我的脑里,当然多数都是特别电影化的场景,大概是我觉得这种音乐特别适合做电影配乐吧,呵呵,各种乐器此起彼伏应对着一种喧闹,但隐隐的却还有一股沉静的旋律流淌着。刚开始没多久的一段,咻的一下给我脑子里塞进一幅画面,我头皮发麻一直麻到脚底,只是可惜之后整场大概就只再出现过半次这样的发麻了。坐在前排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仔细的看清他们的面部表情,有冷静派的,有超级陶醉派的(低音大提琴那个人常常像是抱着提琴迷醉起舞),也有痛苦派的(吹saxophone那个人面部表情好痛苦啊)。另外,因为听的时候还没吃晚饭,我格外觉得爵士特别适合吃饭的时候同时聆听-_-。

听完演唱会去了town上一家半酒吧的地方吃晚饭,我要了 Surf and Turf,今晚就是虾pasta和牛排,好大好大一盘,超好吃。还有一杯忘了名字反正是unfiltered那种的啤酒,味道不错。吃饭时从音乐谈开,讨论了很多深刻的人生哲理-_-,我还试图分析我为什么会偶尔觉得sad和depressed,当然一个有可能是天生的,再其他的原因我就找了一个又一个,最后大概都能归结到我性格太多势均力敌的两面性吧,不过虽然我会depressed,但是我还有一个至少现在还很管用的解药,就是吃,哈哈哈。而且才知道Andy在大学之前是极为虔诚的基督徒,凡事凡思都特别小心,谨遵教义,在大学才开始更多的质疑,然后就不信了。我问他当时有什么感觉,会一下感觉空虚不,他说完全不,就是觉得解脱了,有好多事情可以做了,感觉就像有一个崭新的世界摆在自己面前。他说他现在在力图做一个简单的人,找一份稳定的工作,住在喜欢的地方(大概应该是离城市不太远的宁静小town),买一棟房子,娶妻生子。对比之下,我就没有这么虽简单但实在的目标,我的思绪一直很杂乱。我说,我一直觉得我有很强的变疯的潜质,不见得是行为多么癫狂,而是终于 lose control of my mind。我曾有过几次,脑子一片杂乱无数无形的思绪朝四面八方狂奔狂奔,就像要爆炸,而且心超级慌慌。咳咳,又开始胡说了。不说了,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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